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1-00013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市监函〔2020〕94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6-30 | [ 发布日期 ] | 2020-06-30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1-00013 |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市监函〔2020〕94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0-06-30 |
| [ 成文日期 ] | 2020-06-30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3号建议的复函
荣昌市监函〔2020〕94号
尊敬的郑国良代表:
您在区人大第十七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区规范保健食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区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去年4月,市场监管部门组建后,立即明确特殊食品监管职能职责,形成由食品监管一科牵头,食品监管二科、价监反科、广告科、执法支队各司其责,各市场监管所负责监管的工作格局。按照市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结合荣昌工作实际,制定了荣昌区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保障措施,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风险管控,落实监管措施。目前我区共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604家、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单位516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单位50家。并按照规定实施动态风险分级管理和网格化监管,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在监管措施上坚持“四个严”:一是关口严把。严格市场准入,把好特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核发工作。同时,通过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举报投诉,严查生产企业擅改配方、生产工艺等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保健食品输出风险。二是过程严管。机构和人员调整后,迅速开展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档。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卖店、网店、药店、会销等为重点,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每季度一次、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按不少于30%的比例,对标对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设立销售专区或专柜,统一制作了提示牌和提示语1000余张免费发放经营单位,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已完成地产保健食品抽样工作,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3次、特殊食品经营单位981家次,检查生产企业发现存在3个问题、经营单位发现147个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均责令整改并复查验收确认。三是风险严控。以风险治理的“四大行动”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开展特殊食品领域风险分析排查研判。我区的大溪地诺丽公司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该企业年产值达1.7亿,是我区重点企业之一,产品销售范围广影响面大,一直是我局的重点监管对象。2019年,我局在排查中发现该公司产品广告存在夸大宣传的隐患,对其负责人进行了责任约谈,要求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了风险隐患。四是问题严查。不定期、不定时对特殊食品经营户开展检查,严厉查处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查验记录不落实、超批准范围宣传保健功能、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利用保健食品传销、不规范直销、不规范会销等违法行为。2019年以来,遣散(关停)以会销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的经营场所17个,自行申请注销3户。在保健食品销售和会销整治中,共查处虚假宣传、销售过期保健食品等违法案件10件,处罚款16.24万元。
(三)强化社会共治,确保监管效果。一是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五进“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台播放、报纸登载、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开展科普宣传,各市场监管所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专栏25个,赶集天直接面向消费者的集中宣传,深入学校、社区、农村、超市开展宣传,受众人群达8030人次,制作了宣传横幅、宣传手册和海报、宣传标语等宣传资料,在城区显著位置不间断滚动播出科普视频,共举办宣传活动76场次、发放宣传手册1万余份、张贴海报1000余张,组织了1000余人参与总局组织的保健食品知识网上问答活动,在每个会议营销场所均张贴了“防范会议营销陷阱倡导科学消费”、“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消费提示”海报,在检查会销场所时执法人员现场向与会群众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增强群众对保健品的认知能力。二是开展联合共治。衔接区公安局等单位明确2名相对固定的执法人员,建立常态的查处违法会销行为快速反应队伍。会同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对从事保健品销售,尤其是从事会销的经营户进行了拉网式实地核查、建档入库。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构建整治违法会销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9〕14号),将整治会销保健食品市场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全面加强会销等保健食品市场整治工作,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镇街、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
二、保健食品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特殊食品经营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由于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大部分业主文化水平不高,进货时查验收集供货方资质、产品合格证明、进货票据等落实不够好,如未查验收集购进的每批次产品合格证明,进货台账也未记录购进的产品批次、供货方名称等信息,导致如果出现问题无法追溯。
(二)特殊食品监管方式需要改进。特殊食品量大面广,销售单位多,产品单元多,监管任务重。如大部分消费者和经营户认为红牛、劲酒、乐虎等为普通食品。目前基层监管人员和力量不足,工作上心有余而力不足,平常宣传督促多,采取执法手段少。由于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大部分监管人员未从事过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缺乏相关专业技术知识,亟需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打击违法会销保健食品存在难点和痛点。一是发现难。会销活动涉及地域较广,且经营场所相对隐蔽和不固定,营销活动时间往往避开执法人员上班时间,以一些养身讲座为幌子进行会销,具有很强的具有隐蔽性。二是取证难。经营者为了规避执法部门的检查,在宣传现场不会留下任何可能涉嫌违法的音频、文字或其他宣传资料,消费者在购货时,往往未索要正式销货单据,给执法部门的调查带来较大难度。三是抽检难。会销现场既不摆放销售的商品,也不在现场销售商品,导致无法抽样,有时即使抽取了样品,经检验基本都是合格的,因此从食品安全的角度无法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保健食品乱象。继续加大对以“体验”、“讲座”、“会议”等形式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的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对通过日常监管、监督抽检、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等方式发现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按照深挖潜规则、打链条、查大案要求,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坚持社会共治建立多方协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区食药安委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协作配合,畅通信息反馈渠道,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经营场所非法群聚、非法促销、非法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坚持多措并举打赢这场人民战争。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以及协管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特点,加大加深监管面,严打严查违法行为。加强保健食品抽检,提高靶向性检测能力,增加保健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和柔性计划,开展宣传什么功效抽样检什么项目的“靶向”检测。依法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不定期梳理分析投诉举报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对在一定时段内投诉举报量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责任约谈,督促其主动把好食品质量准入关。
(四)坚持宣传引导营造理性消费环境。以全区“创卫”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保健食品知识宣传,尤其是有针对性的加强对村居中老年人的入户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使其认清非法促销的实质,加强对经营企业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企业遵纪守法意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同时加大对协管员培训力度,发挥宣传和劝导作用,引导社区消费者正确认识、理性购买保健食品。
(五)坚持信息共享提升智慧监管水平。依托市局市场主体“大数据”,全面整合食品销售主体注册登记、食品经营许可、日常监督检查、快检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信用公示等信息,对食品销售主体进行“全息画像”,有针对性地对不同主体实施快速、精准锁定,积极探索监管部门监管指令与食品销售主体的互动,大力推进监管预警、过程控制、快速处置等智能化监管。
此复函已经宋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刘高,联系电话:85261652。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