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5-00104 | [ 发文字号 ] | 渝荣昌市监罚告〔2025〕301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6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6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5-00104 |
[ 发文字号 ] | 渝荣昌市监罚告〔2025〕301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6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6 |
行政处罚告知公开:重庆森语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渝荣昌市监罚告〔2025〕301号
重庆森语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案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你公司在渝企在线平台注册营业执照时候,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但是,你公司实际未与史世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上传伪造的不动产权证书,于2024年7月4日办理了营业执照。
你公司在申请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在未实际租赁房屋的情况下,提交虚假的房屋产权证取得公司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申请设立公司,应当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和有效”的规定,属于申请设立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真实、不合法、不有效的行为。
经过查询,包含你公司在内,在2024年7月4日至7月12日,共有6个公司通过相同的伪造房屋产权证注册了公司,同时,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其名义另外注册了3个行业相似的公司,其中两个已被列入异常名录,上述6个公司的主要代办人仇先飞在四川省也存在着在同一地址办理多个执照的情形,另有多个营业执照被列入异常、被标记为税收异常户、被吊销的情形。综上,上述六个通过虚假房产证批量注册的营业执照并非实际经营的市场主体,且极有可能流入非法渠道成为电信诈骗、洗钱的工具,公安局已对上述批量注册行为的涉案人员立案调查,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五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一)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拟对你公司从重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五十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拟吊销你公司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郭明亮、况良军 联系电话:81066323
联系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150号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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