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4-0016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10 | [ 发布日期 ] | 2024-07-10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年度报告催报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经查,重庆泽玉金升商贸有限公司等312户企业(名单见附件) 2022 、 2023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逾期仍未补报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荣昌局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名单
2024年 7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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