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6-00136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9-04 | [ 发布日期 ] | 2026-09-04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6-00136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9-04 |
| [ 成文日期 ] | 2026-09-04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2号)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
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12号)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4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荣昌区昌元街道陈勇面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6年8月20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昌元街道陈勇面馆(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复用餐饮具(碗)是当事人于2026年7月27日自行消毒的,当日已全部使用完毕。截至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上述批次不合格复用餐饮具(碗)。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因该不合格产品为当事人经营场所内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故不需要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当事人自查整改,加强培训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要求该店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二、荣昌区昌元街道新绿早餐店经营的“白糕”、“清水粽”。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6年6月16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荣昌区昌元街道新绿早餐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白糕”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2026年6月23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清水粽”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白糕”、“清水粽”是当事人于2026年5月21日在经营场所自行加工制作的,当日共制作“白糕”3kg 、“清水粽”5.25kg。截止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2026年6月16日及6月23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并依法启动召回程序。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立即整改,并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截至2026年6月30日,无消费者前来退货退款,故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使用符合规定的食品原料。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重庆领众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荣昌分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盘)”。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6年7月3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重庆领众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荣昌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餐盘于2026年5月30日清洗消毒,并已在当日全部使用。截至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上述批次不合格复用餐饮具(餐盘)。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该批次不合格品为当事人经营场所内使用的餐盘,属于复用餐饮具,故无需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指导当事人加强对餐饮具清洗消毒操作规范的学习,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