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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79345/2026-001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8-25 [ 发布日期 ] 2026-08-25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79345/2026-001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8-25
[ 成文日期 ] 2026-08-25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1号)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

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11号)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美怡佳食品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662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重庆美怡佳食品饮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该批次“包装饮用水”(三层岩)共生产142桶,其中5桶用于自检,130桶已售出,7桶用于抽检。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当事人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并排查原因。因送达不合格报告时产品已无库存,且无消费者前来退货退款,故召回数量为0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指导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加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控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二、重庆市荣昌区龙集镇中心小学使用的“复用餐饮具(不锈钢小碗)”。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676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重庆市荣昌区龙集镇中心小学(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于202678日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复用餐饮具(不锈钢小碗)是当事人于202663日清洗消毒,当日已全部使用完毕。截至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上述批次不合格复用餐饮具(不锈钢小碗)。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该不合格品为当事人经营场所内使用的复用餐饮具(不锈钢小碗),故不需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当事人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规范操作的培训和学习,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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