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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79345/2025-002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11 [ 发布日期 ] 2025-11-11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79345/2025-002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11-11
[ 成文日期 ] 2025-11-11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34号)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

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34号)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7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荣昌区友家家生活超市经营的老姜。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1013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荣昌区友家家生活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598日自重庆市黄二娃商贸有限公司处购进抽检同批次“老姜”5.5kg,截止现场检查时,当事人购进的产品已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立即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采取主动召回措施,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因食用农产品消费周期短,无消费者前来退货,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加强食品销售环节中的保存条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二、荣昌区聚味中餐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口杯)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1029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聚味中餐馆(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复用餐饮具(口杯)是当事人于20251011日自行消毒的。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因不合格产品为复用餐饮具(口杯),不存在召回相关问题。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当事人自查整改,加强培训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要求该店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荣昌区柒月优选生活超市经营的山药。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911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荣昌区柒月优选生活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587日自陈必友(个体工商户)处购进抽检同批次“山药”15kg,截止现场检查时,当事人购进的产品已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立即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采取主动召回措施,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因食用农产品消费周期短,无消费者前来退货,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加强食品销售环节中的保存条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四、荣昌区一抖火锅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1029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一抖火锅店(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复用餐饮具(碗)是当事人于20251011日自行消毒的。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因不合格产品为复用餐饮具(碗),不存在召回相关问题。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当事人自查整改,加强培训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要求该店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五、重庆闽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猪皮。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重庆闽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563日生产山椒猪皮,该批次产品数量是1020袋,出厂检验用了10袋,留样10袋(已自行销毁),剩余的1000袋已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立即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主动召回措施,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因销售后消费者已食用完毕,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六、荣昌区张金熙火锅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复用餐饮具(口杯)。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1029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张金熙火锅店(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复用餐饮具(碗)、复用餐饮具(口杯)是当事人于20251011日自行消毒的。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因不合格产品为复用餐饮具(碗)、复用餐饮具(口杯),不存在召回相关问题。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当事人自查整改,加强培训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要求该店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七、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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