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5-00208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03 | [ 发布日期 ] | 2025-11-03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5-00208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11-03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03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33号)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
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33号)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4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荣昌县仁义镇唐孝清自选商场销售的鸡蛋。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8月8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县仁义镇唐孝清自选商场(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鸡蛋购进日期为2025年7月8日,当批次购进数量为48.75kg,截至现场检查时,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鸡蛋,当事人立即发出了不合格食品召回通知,因食用农产品消费周期短,召回数量为0。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二、重庆市荣昌区运和粉条厂生产的火锅用粉条。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8月12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重庆市荣昌区运和粉条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粉条生产日期为2025年4月6日,当批次生产数量为90kg,截至现场检查时,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的不合格粉条,当事人立即发出了不合格食品召回通知,截至目前,90kg已全部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加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控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荣昌区清流镇吕荣辉副食店销售的鸡蛋。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8月8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荣昌区清流镇吕荣辉副食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A25SH06713)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鸡蛋是当事人于2025年7月5日从到店推销人员处购进的,共购进15kg,至现场检查时,当事人的鸡蛋已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立即对已销售不合格鸡蛋采取主动召回措施,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鸡蛋的消费者发布召回通知,无消费者前来退货,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鸡蛋。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四、荣昌县龙集镇咸敏饮食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白馒头。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荣昌县龙集镇咸敏饮食店(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检验结论:甜蜜素(以环乙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同批次的“白馒头”共销售1.5kg,至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加工的同批次“白馒头”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立即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采取主动召回措施,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发布召回通知。无消费者前来退货,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