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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79345/2025-001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26 [ 发布日期 ] 2025-09-26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79345/2025-001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9-26
[ 成文日期 ] 2025-09-26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8号)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

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28号)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荣昌区广顺街道梦娅副食店销售的1批次“散装炒瓜子”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荣昌区广顺街道梦娅副食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销售的“散装炒瓜子”(购进日期:2025523日),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72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指导当事人认真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于2025724日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因无消费者前来退货退款,故无召回。

三、对经营者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涉嫌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本案符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版)《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减轻行政处罚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 没收违法所得150元;2. 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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