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5-0014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06 | [ 发布日期 ] | 2025-08-06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5-0014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8-06 |
[ 成文日期 ] | 2025-08-06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2号)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
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22号)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荣昌区盘龙镇星杭副食店销售的“鸡蛋”。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立即对已销售不合格鸡蛋采取主动召回措施,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鸡蛋的消费者发布召回通知。因食用农产品消费周期短,召回期间内无消费者前来退货,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鸡蛋。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二、荣昌区昌州街道灵方大道万兴副食超市的“二荆条”。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5月19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昌州街道灵方大道万兴副食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二荆条”(购进日期:2025年4月15日)是当事人于荣昌区李洪梅农副产品经营部处购进的。截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暂停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二荆条”,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因食用农产品消费周期短,无消费者前来退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荣昌区昌州街道灵方大道万兴副食超市销售食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