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 | 关怀版 |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各区县局
各区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荣昌区>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监督检查>食品药品>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79345/2025-0008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07 [ 发布日期 ] 2025-05-07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79345/2025-0008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07
[ 成文日期 ] 2025-05-07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6号)

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荣昌区昌元街道顺恩日用百货经营部(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原味香肠”。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213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昌元街道顺恩日用百货经营部送达了原味香肠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同批次的原味香肠共购进30kg,截至现场检查时,除被抽检的2.47kg原味香肠,其余购进的同批次“原味香肠”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停止销售并召回上述不合格原味香肠,对已销售的不合格原味香肠,当事人主动采取了召回等措施,由于销售时间已久,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无法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程序,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二、荣昌区仁义镇周生彬副食店销售的“龙眼”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33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荣昌区仁义镇周生彬副食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龙眼是当事人于2025212日从重庆江津双福国际农贸市场的流动摊贩处购进的,购进数量10kg。截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龙眼”,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无消费者前来退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荣昌区仁义镇周生彬副食店的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进货商家。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