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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4-0022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24 | [ 发布日期 ] | 2024-10-24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23号)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4家经营单位5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邓万鹏销售的红小米椒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8月7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邓万鹏(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红小米椒购进数量为8kg。截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暂停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红小米椒,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因食用农产品消费周期短,无消费者前来退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邓万鹏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二、荣昌区昌州街道乐夫生鲜店销售的辣椒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8月7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昌州街道乐夫生鲜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辣椒购进数量为10kg,截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暂停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辣椒,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因食用农产品消费周期短,无消费者前来退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荣昌区昌州街道乐夫生鲜店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荣昌区昌州街道云果水果店销售的海南香蕉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8月6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昌州街道云果水果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海南香蕉购进数量为10.5kg,截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暂停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海南香蕉,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因食用农产品消费周期短,无消费者前来退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荣昌区昌州街道云果水果店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四、荣昌区酱小包早餐店销售的多糖开花馒头、鲜肉小笼包
(一)抽检基本情况。荣昌区酱小包早餐店销售的多糖开花馒头(加工日期:2024年7月9日),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乙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食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荣昌区酱小包早餐店销售的鲜肉小笼包(加工日期:2024年7月9日),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乙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食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荣昌区酱小包早餐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同批次的多糖开花馒头共制作32个,鲜肉小笼包共制作90个,截至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加工的同批次多糖开花馒头和鲜肉小笼包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召回情况。因当事人销售的多糖开花馒头、鲜肉小笼包为现场加工制作供消费者食用,故已无法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