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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79345/2022-0026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2 [ 发布日期 ] 2022-09-22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22号)


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7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荣昌区德福隆百货商场销售的香蕉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277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荣昌区德福隆百货商场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香蕉是当事人从隆昌县魏旭江水果经营部购进的,购进25kg,至现场检查时,当事人购进的产品已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立即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采取主动召回措施,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发布召回通知。无消费者前来退货,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宋定彬销售的香蕉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276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荣昌区盘龙镇新发综合贸易市场水果摊贩宋定彬(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香蕉是当事人于6月6日从五洲国际批发市场购进的,共购进10kg,至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同批次产品

(二)经营主体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因除用于抽检的4kg香蕉,剩余6kg香蕉全部由当事人带回家里供家人食用,故当事人未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发布召回通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荣昌区昌元街道何氏早餐店销售的白馒头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2年7月4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昌元街道何氏早餐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白馒头是当事人于2022年5月30日制作的,制作数量15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自查整改,因该店为餐饮单位,该批白馒头已销售、食用完毕,故无法召回。当事人已主动停止经营活动。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荣昌区昌元街道何氏早餐店,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荣昌县仁义镇昌足副食店销售的“生黑芝麻”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2年7月5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县仁义镇昌足副食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生黑芝麻”当事人于2022年26日从荣昌区昌元街道水口寺个体工商户李崇德购进,购进数量2.5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暂停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生黑芝麻”,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无消费者前来退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荣昌县仁义镇昌足副食店销售食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改善食品储藏条件,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五、荣昌区河包镇心益心副食百货经营部销售的“生黑芝麻”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2年7月5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河包镇心益心副食百货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生黑芝麻”是当事人于2022年6月11日从荣昌区昌州街道联友调味品购进,购进数量2.5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暂停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生黑芝麻”,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无消费者前来退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荣昌区河包镇心益心副食百货经营部销售食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改善食品储藏条件,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荣昌区峰高街道何光武食品店销售的“生黑芝麻”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2年7月1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荣昌区峰高街道何光武食品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生黑芝麻”是当事人于2022年5月23日购进的,购进数量2.5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暂停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生黑芝麻”,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无消费者前来退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荣昌区峰高街道何光武食品店,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改善食品储藏条件,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七、荣昌区升源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浓香压榨菜籽油”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2年7月4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荣昌区升源食品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浓香压榨菜籽油”是当事人于2022年429日从绵阳清波粮油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数量250L。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销售226.5L,剩余23.5L已退还至供货商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暂停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浓香压榨菜籽油”,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无消费者前来退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荣昌区升源食品经营部销售食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改善食品储藏条件,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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