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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8-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8-17 |
关于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提示
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也是市政府对区县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中的重要考核内容。今年以来,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召开了联席会议,就“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2023年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和时限进行细化明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联合抽查实现全覆盖。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下发《荣昌区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19个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5个,抽查市场主体211户,实现了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全覆盖。
(二)部门内部抽查开展情况。截至目前,19个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开展了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有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等4个部门。
(三)“两库”建设实现动态更新。19个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均已建立完善“两库”(“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并实现动态更新。同时,各部门还完善了专家库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水平还需提高。个别单位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解还存在偏差。表现在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改革中,没有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作为主要的监管方式来应用,仍习惯于传统的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等检查方式实施监管。
(二)工作推进力度还需加强。截至8月14日,全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计划仅完成“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一项,正在开展“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还剩23个联合计划未启动。
(三)业务熟练程度还需提升。尽管每年都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操作培训,并多次对部门工作人员“一对一”进行实作讲解培训,但由于人员变化等原因,一些部门工作人员仍不能独立操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业务熟练水平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在国发〔2019〕5 号、国发〔2019〕18 号、渝府发〔2019〕19 号、荣昌府办发〔2019〕86号、荣昌府发〔2020〕16号都有明确工作要求。请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监管方式,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作为日常监管基本手段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学习,熟悉业务。双随机工作涉及“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政务服务”三个系统,各部门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必须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同时,在各部门对双随机工作岗位进行人员调整时,务必搞好工作交接,做好新人培训,确保顺利交接,保证工作不断档。
(三)加快进度,确保质量。一是加快抽查工作进度。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抽查任务。所有抽查任务务必在11月30日完成。二是确保抽查工作质量。牵头单位要制定好联合抽查检查规范细则或工作指引,务必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对照检查单逐项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规定进行处置。各部门在检查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录入系统,走完审核、公示流程,确保不超期。三是完善抽查资料。各部门要做好双随机抽查检查表册、图片等资料的收集归档。同时,对各部门非市场主体、内部抽查计划、抽查结果等无法实现自动公示的,需报送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统一公示。
附件:荣昌区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荣昌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8月17日
(此件不公开)
附件
荣昌区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
计划名称 |
发起 部门 |
配合部门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 时间 |
分类抽查 比例 |
抽取对象数(户) |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
1 |
生态环境检(监)测机构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情况 |
检(监)测机构遵守法律法规、监测报告质量、实验室质量管理落实情况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
7-9月 |
100% |
2 |
2 |
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 |
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情况、设备检定情况、标准执行情况 |
区生态环境局:查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报告行为 区公安局:查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行为 |
机动车检验机构 |
7-9月 |
100% |
3 |
3 |
建筑工程检测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住建委 |
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情况、设备检定情况、标准执行情况 |
检测机构遵守法律法规、监测报告质量、实验室质量管理落实情况 |
建筑工程检测机构 |
7-9月 |
100% |
3 |
4 |
招标代理机构检查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招标代理情况进行检查 |
对执行政府定价、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
在荣昌区开展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 |
9-11月 |
10% |
4 |
5 |
宾馆、旅馆、酒店的联合监督抽查 |
区公安局 |
区卫生健康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 |
宾馆、旅馆、酒店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
区消防救援支队:宾馆、旅馆、酒店消防情况的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对食品安全情况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对宾馆、旅馆、酒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
宾馆、旅馆、酒店 |
7-9月 |
A:15% B:15% |
48 |
6 |
养老机构检查 |
区民政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 |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资金安全,突发事件应对,从业人员情况 |
区市场监管局: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区住房城乡建委:建筑安全、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 区消防救援支队:对消防安全职责履行情况的检查 |
社会办养老机构 |
9-11月 |
10% |
3 |
7 |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
区教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检查 |
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等行为的检查;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检查 |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
9-11月 |
20% |
8 |
8 |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
对特种设备使用、充装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的检查。 |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
9-11月 |
15% |
5 |
9 |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等职业中介行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情况的检查 |
对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检查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 |
3-5月 |
按20%比例抽取检查对象,按比例抽取后低于10户的,按实有数全部列为检查对象。 |
56 |
10 |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情况的检查 |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管理的检查 |
城镇污水处理厂 |
8-10月 |
20% |
4 |
11 |
对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建筑劳务企业资质的行政检查 |
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检查 |
本地建筑劳务企业 |
9-11月 |
6% |
4 |
12 |
房地产销售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房地产销售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
对房地产销售广告的检查 |
房地产销售企业 |
9-11月 |
7% |
3 |
13 |
重点排水户监督性检查(工业企业、医疗类)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对排水许可证办理情况、预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水质情况等进行检查 |
对工业企业、医院(重点排污单位)等排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
中心城区从事工业生产、医疗等活动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重点排水户 |
6-8月 |
10% |
10 |
14 |
机动车维修企业检查 |
区交通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 |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环保事项的检查 |
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检查 |
4-6月 |
A:5% B:10% |
4 |
15 |
交通运输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
区交通局 |
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 |
工程原材料及实体质量抽查 |
区市场监管局:对使用的特种设备的抽查 区公安局:对民爆物品的抽查 |
区交通建设在建项目 |
4-6月 |
30% |
1 |
16 |
农药监督抽查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农药经营者及农药产品质量的行政检查 |
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检查 |
农药经营企业 |
9-11月 |
经营企业:10% |
16 |
17 |
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情况 |
区商务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按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情况 |
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检查 |
外商投资企业 |
8-10月 |
A:5% B:5% C:5% D:5% |
5 |
18 |
旅行社行业监管 |
区文化旅游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经营情况检查 |
对旅行社广告宣传的检查 |
旅行社 |
7-9月 |
30% |
1 |
19 |
影剧院、歌舞娱乐和电子游戏场所经营情况抽查 |
区文化旅游委 |
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 |
影剧院、歌舞娱乐和电子游戏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情况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对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等情况的检查 |
影剧院、歌舞娱乐和电子游戏场所 |
9-11月 |
25% |
7 |
20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抽查 |
区文化旅游委 |
区公安局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
对网络安全进行检查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9-11月 |
30% |
7 |
21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抽查 |
区文化旅游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经营情况的检查 |
对登记事项的检查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 |
6-8月 |
10% |
7 |
22 |
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区应急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抽查 |
对市场主体公示、特种设备情况进行检查 |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抽查 |
7-9月 |
100% |
3 |
23 |
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 |
区统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调查对象提供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电子统计台账运用情况的检查 |
登记事项检查 |
限额以上住宿企业 |
7-9月 |
5% |
1 |
24 |
对2023年在建涉河建设项目的抽查计划 |
区水利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督 |
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检查 |
2023年在建涉河建设项目 |
7-9月 |
50% |
5 |
25 |
稽查案源抽查 |
荣昌区税务局 (第八稽查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涉嫌税收违法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的检查 |
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检查 |
涉嫌税收违法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
9-11月 |
5%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