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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 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5号)

日期: 2026-03-13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

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5号)

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荣昌区双河街道家乐百货超市经营的“四季豆”。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1222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荣昌区双河街道家乐百货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四季豆”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51125日在荣昌区渝西国际批发市场小二娃蔬菜批发部处购进了一批次的“四季豆”一袋(10kg)。截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暂停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四季豆”,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无消费者前来退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必须到有资质的食品供应商处进货,完善食品销售环节中的保存条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二、刘杰经营的“猪肥肠”。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12月29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刘杰(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猪肥肠《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11月25日在荣昌区琪泰屠宰场的私人贩子处购进了一批次的“猪肥肠”,共计2.46kg,均被抽检。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经查,因上述不合格批次“猪大肠”全部被抽检购样,未实际销售给消费者,故未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必须到有资质的食品供应商处进货,完善食品销售环节中的保存条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荣昌区万灵镇谢滨副食店经营的“龙眼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1225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万灵镇谢滨副食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龙眼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51130日在佳惠玖联(重庆)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处,共购进11公斤龙眼,除被检的3公斤龙眼,其余均已售出。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暂停销售并召回上述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龙眼,当事人主动采取了召回等措施,由于销售时间已久,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无法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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