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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行动典型案例——雷瑜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日期:2022-09-06

2022年8月4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雷瑜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10日,綦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2〕10号)文件要求对雷瑜经营的门市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有外包装像香烟盒的口香糖(坚实型压片糖果)580盒(生产企业:潮安区腾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02.20,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10.5g)和销售外包装印有衣着暴露的少女图片的口红糖450支(生产企业:潮安区润伊家食品厂,生产日期:2022/01/02,保质期:12个月),当事人能提供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资质及检验报告。

经查,当事人于2012年11月19日开始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办理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食品、食用农产品、蔬菜、水果、百货、日杂(不含化危品)。同时也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购销食品情况及违法所得:1、2022年3月6日,当事人从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空港纵达城市场400号的渝北区秀文食品经营部处购进“如咽口香糖”1件(外包装如同香烟,每盒内有4支口香糖,每支糖果如同一支香烟的形状,该食品的外包装上印有“Smoke Candy”),品名:口香糖,产品类型:坚实型压片糖果,生产日期:20220220,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10.5克x20盒,生产企业:潮安区腾马食品有限公司,单价150元/件及0.25元/盒,截止检查时已销售了20盒,销价:0.35元/盒,销售金额7元。2、2022年3月6日,从重庆市渝北区纵达城万隆A区7通道330号的渝北区鼎星食品经营部购进“口红糖”,食品名称:口红糖,规格:1*720,数量1件,品名:口红糖,产品类型:砂糖、淀粉糖浆型硬质糖果,生产日期:2022/01/02,保质期:12个月,生产企业:潮州市潮安区伊润家食品厂,截至2022年3月10日已销售了270支,销售价格:0.34元/支,均销售给当地儿童。

2022年3月10日,綦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时,在其经营场所发现上述口香糖580盒,口红糖450支,当场责令当事人下架。綦江局于2022年7月1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渝綦江市监经告字(2022) 186 号《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已查明的违法事实和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依据,同时告知了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綦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580盒口香糖、450支口红糖;

2、没收违法所得98.8元;

3、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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