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3-00597 | [ 发文字号 ] | 綦食药安办〔2023〕37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8-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8-29 |
重庆市綦江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綦江区2023年毒蕈中毒风险预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毒蕈(毒蘑菇)中毒事件主要发生在农村和山林地区,家庭误采误食较多。綦江区以山地、丘陵为主,属于亚热带湿润气候区,适合野蘑菇的生长。每年6月至8月是我区毒蕈中毒高发期,根据“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系统”统计:2015-2022年八年间我区共报告毒蕈中毒病例99例,主要分布在文龙街道、东溪镇、打通镇、石壕镇、安稳镇,进食场所以家庭为主,蘑菇来源主要是自行采摘和购买,其中购买场所以农贸市场及路边流动摊为主。截至8月11日,2023年我区已报告毒蘑菇中毒病例23例。为进一步防范群众发生毒蕈中毒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綦江区2023年毒蕈中毒风险预警”,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毒蕈防控工作
各街镇、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好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防控责任。要做到早部署、早防控,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毒蕈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形成全民防控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宣传,切实提高防范意识
毒蕈中毒事件“防控重心在乡镇村组,有效手段在宣传教育,重点人群在留守老少”,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宣传方式,紧紧把握重点人群、重点地区,不断拓宽宣传教育的方法和载体。区融媒体中心要通过电视台、綦江日报发布我区食品安全预警。(发布内容:綦江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防范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6月至8月是毒蕈(毒蘑菇)中毒高发期,近三年我区均发生过多起毒蕈(毒蘑菇)中毒事件。为防止误采误食野生毒菌发生中毒事件,请广大群众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野生蘑菇,慎食野生蘑菇,避免发生毒蕈(毒蘑菇)中毒事件。)各街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村锣鼓响、乡村大喇叭、新闻媒体、公益广告、政务微信、给广大村民一封信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食用野生蘑菇风险,普及误食毒蘑菇后催吐、就医等自救互救知识,提醒群众慎食野生蘑菇。
三、强化举措,落地落细防控责任
各街镇要严格落实好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从源头加强管理,在山林、绿化周边设立警示标志,劝阻城乡居民不采摘野生蘑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贸市场管理,严格禁止市场销售野生蘑菇,劝导群众不购买、不食用野生蘑菇;要加强日常监管,严禁餐饮单位、各类食堂、农村自办宴席等采购、加工、售卖野生蘑菇,杜绝毒蕈中毒事件发生。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加强风险交流和信息通报,为防控提供科学数据。
附件:1.关于防范食用野生蘑菇中毒的通告
2.防范野生蘑菇中毒的消费提示
3.预防毒蕈中毒宣传标语
4.四川省和重庆市常见毒蘑菇图谱
重庆市綦江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