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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9886/2023-00417 [ 发文字号 ] 綦江市监〔2023〕60号
[ 主题分类 ] 工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09 [ 发布日期 ] 2023-05-11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綦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各相关权利人:

为大力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1〕1号),现就申报2022年度綦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项目通知如下:

一、资助奖励范围和标准

(一)资助奖励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境外商标注册、普通商标注册的商标权利人,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的单位或个人,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获得证书的企业,重庆市评审通过的专利导航项目和高价值专利项目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被评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企业,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和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权利人,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

(二)资助奖励标准:《重庆市綦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规定的标准。

二、申报材料

(一) 申请普通商标注册、境外商标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资助和中国驰名商标奖励的权利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重庆市綦江区商标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不支持无市场主体的自然人);

3.申请普通商标注册资助的,需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普通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并提供该商标在核定商品上的使用情况说明及证明资料(如该商标实际使用照片1-2张,印制商标发票等佐证资料),对期限内注册多件商标的权利人,可就使用情况集中说明,并分别提供佐证资料,未提供使用说明及佐证资料的,视为放弃注册商标补助。填报《重庆市綦江区商标资助奖励申请明细表》(附件2);

4.申请境外商标注册资助的,需提交境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资助的,需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申请中国驰名商标奖励的,需提交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文件复印件(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的开户行复印件。

(二)申请专利授权资助的单位和个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重庆市綦江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3);

2.《重庆市綦江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明细表》(附件4);

3.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授权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的开户行复印件;

6.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助奖励需提交如下材料:

1.《重庆市綦江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3);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的开户行复印件。

(四)申请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高价值专利项目资助奖励需提交如下材料: 

1.《重庆市綦江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3);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高价值专利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的开户行复印件。

(五)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估费资助奖励需提交如下材料:

1.《重庆市綦江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3);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复印件及评估费发票复印件(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申请人的开户行复印件。

(六)申请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助奖励需提交如下材料:

1.《重庆市綦江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3);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批复文件复印件(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的开户行复印件。

(七)申请获得中国专利奖奖励需提交如下材料:

1.《重庆市綦江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3);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和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的开户行复印件;

5.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受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3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前,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受理本辖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普通商标注册的商标权利人的商标资助申请,按照要求查验审核相关资料,签注意见后将《重庆市綦江区商标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纸质件、《重庆市綦江区商标资助奖励申请明细表》(附件2)纸质件和电子件报送知识产权科,电子件传陈燕内网邮箱。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联系方式:辖区市场监管所)。

2.2023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前,知识产权科负责受理对本辖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境外商标注册、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的单位或个人,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获得证书的企业,重庆市评审通过的专利导航项目和高价值专利项目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被评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企业,获得的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和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权利人,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企业的奖励资助申请进行初审。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联系方式:区市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窗口,康艳,48602792)。

3.资料审查。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指定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4.报请审批。由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会同区财政局对形式审查后的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审批后在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qj.gov.cn)公示。

5.资金拨付。公示期满后,按标准兑付。

四、注意事项

(一)各镇街、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请人提供的开户资料应与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相关表格中填报的收款账户信息一致;因收款账户信息有误致使银行发放不成功的,将不再安排统一拨付,责任自负。

(三)申请人须对所报送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弄虚作假、恶意套取知识产权资助奖励资金的申请人,限期收回已拨付资助奖励资金,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陈燕,电话:48627132。


附件:1.《重庆市綦江区商标资助奖励申请表》

      2.《重庆市綦江区商标资助奖励申请明细表》

      3.《重庆市綦江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表》

      4.《重庆市綦江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明细表》

      5.《重庆市綦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附件1:商标奖励.docx
附件2:重庆市綦江区商标奖励资助申请明细表 .xlsx
附件3:重庆市綦江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表.docx
附件4:重庆市綦江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明细表.xlsx
附件5: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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