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2-00399 | [ 发文字号 ] | 綦江市监〔2022〕95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26 | [ 发布日期 ] | 2022-08-01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綦江区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你送我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2年綦江区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各科室、执法支队、消委会:
现将《2022年綦江区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綦江区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文件精神,助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区,切实维护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科学回应社会关切,拓宽食品安全监管渠道,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透明化,结合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区局决定开展2022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通过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共治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增强食品抽检监测靶向性,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快筛”优势,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等重点食品安全,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活动形式
食品安全“你点我检”:通过线上投票、线下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希望抽检食品品种的意愿,根据投票结果,选取排名前12名的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工作,抽检结束后将通过“綦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和“綦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并依法对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核查处置。
食品安全“你送我检”:充分利用快检设备和快检车, 以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场所,现场接受消费者送样,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活动,及时告知消费者快检结果,对快检结果异常的食品进行跟踪抽检。
二、活动时间
2022年7月至2022年11月
三、活动内容
(一)现场活动
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现场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市民参加。现场发放投票问卷,收集市民意见;根据市民意见,接受市民送样或在市场抽取食用农产品,进行现场快检,并公布快检结果;发放食品安全科普资料及现场答疑。
(二)意见征集
1.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綦江市场监管”“大美綦江”APP等发布食品安全“你点我检”问卷调查表,发动市民参与投票;
2.线下:统一印制“你点我检”问卷调查表,各市场监管所在商超、农贸(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现场发放和回收。在公布的食品品种中,消费者可以通过投票选择最关注、最希望被抽检的食品品种。(问卷投票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8月7日)
(三)确定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抽检品种
对意见征集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结合食品安全抽检标准、风险程度和带来的健康危害等情况,筛选消费者关注度高、期待最多的食品品种前12名,进行公示和抽检。(公示时间:2022年8月9日-15日,地点:“綦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和“綦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四)抽检及信息公告
以区局自行组织抽检和聘请第三方抽检相结合方式,加强对“你点我检”公示食品抽检的力度。承检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后,抽检结果通过“綦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对不合格抽检项目进行解读。(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0日后,地点:“綦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五)核查处置
对“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中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和信息公示。
四、工作分工
综合科:策划组织活动,起草活动方案;根据“你点我检”调查问卷结果和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确定“你点我检”食品品种;负责联系检测机构对“你点我检”选中的食品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验,并提供检验结果。
办公室: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綦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綦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活动宣传,发布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投票问卷,公示投票结果,追踪报道现场活动,发布抽检信息公告,发布活动新闻;负责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参与现场活动。
食品监管二科:负责联系现场活动所在市场的业主单位,落实现场活动相关事宜。督促食品超市、农贸市场利用配发的快检设备,对消费者在卖场点出的食品、食用农产品进行快检,并将异常产品下架和追溯处理。
各市场监管所:负责线下问卷的印刷和发放回收,并将问卷及时反馈综合科(投票问卷任务数见附件2);负责对本辖区公众反映的问题食品开展抽检、快检;负责“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抽检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
执法支队:负责“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发现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把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作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要载体,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推进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充分借助“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邀请消费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等参与,进一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进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了解,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聚焦公众关切。要结合节假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和质量月等重点时段,根据地方饮食特点和食品安全风险点,合理确定食品品种和抽检批次,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的抽检程序和要求开展抽样检验。
(三)依法核查处置。严格落实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五个到位”,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防控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你点我检”结果和核查处置信息。对快检结果异常的食品及时进行处置,并开展跟踪抽检。
(四)广泛宣传动员。结合“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和法律法规宣传,宣传查处的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监督食品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社会共治良好格局,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附件:綦江区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投票问卷
附件
綦江区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投票问卷
为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抽检的针对性,科学回应公众关切,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我局邀您参加“你点我检”活动,“点”出您最关心的食品,我们来帮您“检”出结果。
请选择您认为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品种(多选)
(1)食用农产品
□猪肉£牛肉□羊肉£鸡肉□贝类 |
□鸡蛋□淡水鱼□海水鱼□虾£胡萝卜 |
□茄子□辣椒□番茄□黄瓜□豇豆 |
□莲藕£大白菜□苹果□梨□柑橘 |
□芒果£香蕉□葡萄 |
(2)餐饮食品
□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自制) |
□火锅菜品(毛肚、鸭肠、黄喉、血旺) |
□粉丝、粉条等(火锅店、串串店内抽取) |
□餐馆用餐饮具(一次性塑料餐饮具) |
□餐馆用餐饮具(一次性纸质餐饮具) |
(3)粮食加工品
□大米□普通挂面□手工面□米线、米粉 |
(4)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花生油□玉米油£菜籽油□食用植物调和□大豆油□芝麻油 |
(5)肉制品
□火腿肠£腊肉、香肠□酱卤肉制品□调理肉制品(非速冻) |
(6)乳制品
□牛奶□酸奶£调制乳□儿童酸酸乳□奶酪棒□奶粉 |
(7)糖果制品
□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果冻 |
(8)方便食品
□调味面制品(辣条)£方便盒饭□方便面 |
(9)豆制品
□腐乳、豆豉等□豆干、豆腐、豆皮等□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 |
(10)水果制品
□果酱□蜜饯£果脯□话梅 |
(11)糕点
□面包□蛋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