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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日期:2022-05-25

2022年5月11日,綦江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重庆市綦江区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政策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原因是什么?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四个最严”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创新之举,更是回应群众期盼,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力抓手。2021年綦江区被纳入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名单,将于2023年接受国务院评审验收,为有力有序推进创建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加强责任体系建设,构建监管有力的责任网络。

(二)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打造素质过硬的监管队伍。

(三)加强风险管控体系建设,保障食品安全风险可控。

(四)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形成科学高效的监管手段。

(五)加强产业质量体系建设,促进产业良性发展。

(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守法经营。

(七)加强社会共治体系建设,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八)加强保障体系建设,确保食品安全监管高效运转。

三、如何保障《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落地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綦江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形成党政统筹、条专块统、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一是将创建工作与各镇街、有关部门的年度实绩考核相结合,对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及成效进行考核;二是安排创建专项经费,落实财政支持政策措施;三是对创建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形成激励机制。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街镇、相关部门对照《綦江区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落实工作任务。

(四)强化督查问责。定期对各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将督查结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因履行职责不力、工作措施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有关部门全方位、多形式宣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增进创建工作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全面提升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

(六)强化纪律约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严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创建活动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对创建工作中失职失责和违反纪律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五、创建工作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一)重启部署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5月)。

(二)深化创建阶段(2022年6月—2022年11月)。

(三)城市自查阶段(2022年12月)。

(四)创建初评阶段(2023年1月—2023年6月)。

(五)国家验收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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