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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9886/2021-000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29 [ 发布日期 ] 2021-04-07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372号提案的复函

谢光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372号)收悉。经与区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不断探索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监管力量不断向基层和一线倾斜,不断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及舆情事件,守住了食品安全底线。

一、基本情况

全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1450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56户、食品经营主体8628户、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227户、养老机构食堂35户、食品加工小作坊312户、食品摊贩595户,种植业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391家,畜禽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886家,水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309家,生猪屠宰企业10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

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充实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

一是建立完善组织架构。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专题研究,出台《綦江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由街镇行政主要负责人任街镇食药安委主任、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的负责人兼任食药安办主任,市场监管所所长任食药安委办公室副主任,统筹组织本辖区相关单位力量,全面加强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二是强化属地属事责任。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区政府印发了《綦江区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的工作措施》《綦江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重点突出街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三是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各街镇共调剂安排85名工作人员与本辖区市场监管所合署办公(在编人员5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32名),制定《綦江区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及相关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加强人员考核和管理。四是加强工作经费保障。全区381个村(社区)均配备了兼职食品药品协管员,区财政在市级保障经费的基础上,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补助;安排经费98.55万元,招标采购1100批次食品安全抽检。五是督查督促工作落实。将食品安全纳入区对街镇实绩考核内容,实行倒扣分制;纳入区委督查检查年度计划,并于2020年5月开展了督查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相关街镇、区级部门提起涉及食品安全检察建议12件。

(二)强化技术保障,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是强化设施设备配置。各街镇均配备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的食品快速检测室,并配备快检设备、笔记本电脑、执法包、多功能一体机等设备以及帐篷、净水器、防水插板等应急处置装备。二是加强食品快检筛查。招标采购快检设备24套,配备给农贸市场、食品超市等市场主体,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加强蔬菜、水果、水产品、肉类、干货、白酒等进行快检筛查;各街镇主动对本辖区相关食品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当前,全区食品快检量可达1万个以上,有力强化基层监管技术支撑。三是强化食品监督抽检。从2017年开始,区财政每年拨付专项经费招标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确保辖区食品监督抽检量持续保持4份/千人以上。2020年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747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量60%以上,共收到不合格报告94个,均进行了严格的核查查处。四是及时发布风险警示。区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发布本地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情况,商超、农贸市场LED显示屏等向群众公布快检筛查情况,发布了“2020年毒蕈中毒预警”等,引导市民放心消费。

(三)加强统筹谋划,疫情防控安全保障两手抓

一是狠抓疫情防控。1月份起,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商务、文旅、林业等部门,紧盯重点环节,聚焦重点场所,迅速开展联合行动,张贴各类通告1.6万余张,累计关停活禽交易和宰杀摊位、活禽专卖店294户,关停32户养殖场并完成清算补偿;劝停餐饮宴席、一条龙宴席2159起59553桌;立案查处涉疫违法案件21件,破获2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抽调各部门工作人员120人,组建复工营业服务指导组,有序推进市场主体复工营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全区150户食品冷藏冷冻库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清理,逐一建立档案和台账,排查冷藏冷冻肉品、进口海产品等冷链食品158余吨,下架停止销售从厄瓜多尔进口南美冻虾1594.4千克,监督抽检冷藏冷冻禽肉、畜肉、禽副、畜副等42批次;对280名企业人员开展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和“渝溯源”操作培训;采集辖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冷链食品冻库及物流等重点场所的进口肉类及食品包装、环境、人员新冠核酸检测标本933份,均为阴性。二是狠抓重点工作。4月召开“区食药安委202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对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2020年綦江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将农药兽药治理、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餐饮业提升工程、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等5项工作作为2020年重点工作予以推进。

(四)扎实专项治理,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一是建立完善三级监管网络。已建立区、街镇、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按照建立“以网定格、以格定人、以人定责”的监管体系要求,严格组织实施网格化日常,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辖区8500余户获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张贴了“食品安全监督网格化公示栏”以及风险等级标识。二是常态化抓好源头监管。完成耕地土壤安全利用26353.12亩,耕地土壤严格管控378.6亩,完成率100%;完成27块疑似污染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全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水稻、玉米、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较上年减少0.5%,化肥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绿色食品草蔸萝卜等3项地方标准通过国家评审;全区“三品一标”产品数180个,认证总产量30571.68吨;合格证制度覆盖率达66.02%,共开具4905张合格证,产量800余吨;26户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企业纳入追溯平台;全年共屠宰生猪76372头,无害化处理101吨。三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治理。区市场监管局、区教委、区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延伸至村小食堂,目前全区227所学校食堂全部安装了摄像头,88所学校食堂率先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夯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学校全面实行自营式供餐,杜绝承包、委托经营,全面落实校长陪餐制度。四是深入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提升行动。建立全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名录库,建档率100%,推动小作坊动态管理,严肃查处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打造了4家名特优食品作坊示范点,推动小作坊由“小散低”向“名特优”转型升级。五是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开展了农村地区销售环节食品经营许可审核复查工作,核发经营许可2789户,整改53户;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4万余户次,排查整改一般风险3850余条,较大风险2条;登记核查农村家宴1192余起;检查电商平台经营者80余户次;监测广告600余条次;监测食源性病例276例。六是加强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农村地区实际情况,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保健食品行业清理、白酒加工小作坊、养老机构、网络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固体饮料等专项整治30余起。

(五)强化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一是强化公安打击违法犯罪职能。明确区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作为全区专职从事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专业警种,协同各派出所常态化落实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职责。技侦、网安、大情报等相关警种强化配合协作,针对食品犯罪案件,落实“大案同步上案,小案按需上案”制度。对重大敏感案件线索,提前介入,提供配侦支持。各派出所发挥点多面广、辖区情况熟悉等优势,强化基础信息、案件线索收集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产生最大的警务效能。二是强化行刑衔接联合执法。以两法衔接平台为抓手,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等行动,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2020年我区公安系统,发挥打假“利剑”震慑作用,配合区市场监管局进行食品流通领域行政执法50余次,出动警力100余人次。三是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31件,执行金额70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起;立案查处了1起输入型跨省非法调运牛案,开创了我市成功扣押作案车辆、成功追回货款、成功完成跨省处罚的先河。

(六)加强宣传引导,全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一是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管。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广泛宣传“12315”投诉举报信息平台和“12316”三农服务热线,强化举报奖励,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违法违规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处理市长公开电话、信访件等6件,办理投诉举报23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余万元。二是多渠道多方式科普教育。在区电视台播放公益片50余次,新闻报道15件;綦江日报等发布信息30篇;印制宣传画6000张,宣传海报3800张,制作展板800块;通过市场主体、小区等LED显示屏循环滚动播放标语,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举办科普宣传71场次,在40余所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讲座;举办种植业、食品经营等指导培训80场次,指导培训5000余人次。三是强化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参与示范标准的制定和创建评价,推动协会成员全员参与示范创建活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强化行业自律,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企业自查报告制、食品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制、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单位食堂法人负责制、建筑工地食堂项目经理负责制等,落实主体责任。四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黑名单”制度,全面推行“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将辖区种养殖企业、农村合作社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部纳入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及时曝光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在投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行业准入等方面予以失信联合惩戒。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动责任落实。按照《綦江区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的工作措施》和《綦江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继续将农药兽药治理、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保健食品清理等作为重点专项工作来抓;严格把控食用农产品源头、食品加工小作坊、农村家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重点环节;抓实农兽药残留、“两超一非”等重点问题,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重大节日等重点时段监管工作,守好食品安全底线。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运用,及时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典型案例、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科普知识,不断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强化社会共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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