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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9886/2026-0024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25 [ 发布日期 ] 2026-05-25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9886/2026-0024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5-25
[ 成文日期 ] 2026-05-25

关于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诚书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为进一步筑牢我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与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现提出如下提醒告诚:

一、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严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1.严格入网审核。全面落实入网餐饮单位实名登记、资质核验、实地核查要求,严格审查证件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严禁无证、套证、假地址、假门店、无实体店等“幽灵外卖”入驻。

2.规范信息公示。督促入网商户做到线上线下名称、地址、经营项目一致,在店铺页面显著位置真实、完整地公示经营资质、实际经营地址、菜品原料等信息,无堂食门店须标注“无堂食”标识,严禁篡改、隐瞒、虚假公示相关内容。

3.强化日常管控。加强线上巡查、线下核查力度,发现入网经营者存在证照过期、加工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须立即采取暂停服务等管控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不得纵容、包庇违法行为。

4.规范配送管理。加强送餐人员健康管理与食品安全培训,督促送餐人员保持个人卫生,定期对配送箱、餐盒等容器进行清洗消毒。督促入网商户全程使用一次性食安封签,杜绝无封签、破损封签外卖配送,防范餐食中途调换、污染风险。

5.妥善处置投诉。建立便捷高效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并核查处置食品安全相关投诉。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如实提供经营数据、交易记录、商户信息等资料。

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1.依法持证经营。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经营项目、地址与资质证书登记内容保持一致。严禁异地经营、使用虚假或他人资质人网经营、虚假宣传、虚假标注门店信息。

2.保持环境卫生。加强后厨环境卫生清理,保持加工场所整洁干净,合理划分功能区域,落实防虫、防尘、防鼠“三防”设施配备及日常管护,及时规范清理餐厨垃圾,杜绝食品原料与包材未隔墙离地存放、卫生死角堆积、与生活区混用等问题。

3.严控食品安全。落实食材采购、贮存及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病媒生物防制、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做到烧熟煮透、生熟分开、规范贮存。不得在加工操作区外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他人加工。

4.强化“食安封签”。全面规范使用一次性、不可复原式“食安封签”,有效防止配送途中食品被拆封、污染或调换。

三、法律责任与监督

各网络餐饮平台及入网经营者须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尽快整改存在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对拒不整改、违法违规经营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公开曝光。

食品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望各相关主体切实提高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守法经营,共同守护网络餐饮安全。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发现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通过12315、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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