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437 | [ 发文字号 ] | 渝綦市监企不予撤〔2025〕2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04 | [ 发布日期 ] | 2025-11-04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437 |
| [ 发文字号 ] | 渝綦市监企不予撤〔2025〕2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11-04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04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撤销备案决定书(渝綦市监企不予撤〔2025〕2号)
当事人:文建淮
身份证号码:*****************
住所:****************
2025年8月4日,我局收到当事人提请撤销其重庆綦江通惠中医肛肠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称通惠肛肠医院公司)监事备案的申请。我局受理后依法开展了调查。
经查:通惠肛肠医院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1日,当事人于2018年1月5日由通惠肛肠医院公司股东会选举为公司监事,并于2018年1月22日在原綦江区工商局办理了备案登记。通惠肛肠医院公司股东重庆远景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对此次股东会决议的真实性进行了确认。截至2023年2月,当事人都参与了通惠肛肠医院公司的经营管理,当事人知道且应当知道其成为通惠肛肠医院公司监事的事实。因此,当事人称被冒用身份办理通惠肛肠医院公司监事备案一事不属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等规定,我局履行了现场核查、立案调查、一案一审会商工作会、陈述申辩等相关执法程序。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一是通惠肛肠医院公司登记档案;
二是通惠肛肠医院公司股东重庆远景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
三是有当事人签名的通惠肛肠医院公司相关经营单据(设备报废清单、收据等)。
2025年10月24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撤销备案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书》,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的要求。
综上,当事人的请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可以和应当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本局决定不予撤销当事人的监事备案。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