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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4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27 [ 发布日期 ] 2025-10-27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4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10-27
[ 成文日期 ] 2025-10-27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书

陈勇: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投诉被冒用身份办理公司股东登记和经理备案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不予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重庆綦江通惠中医肛肠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称肛肠医院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1日,你实缴出资7万元成为肛肠医院公司股东。经调查,你于2018年1月5日由肛肠医院公司股东会聘任为公司经理。公司股东重庆远景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对此次股东会决议的真实性进行了确认,你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你知道且应当知道成为肛肠医院公司股东和经理的事实。因此,你投诉的称被冒用身份办理公司股东登记和经理备案不属实。

    综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可以和应当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本局拟不予撤销你的股东登记和经理备案。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程正           联系电话:48627128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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