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4-0045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26 | [ 发布日期 ] | 2024-11-26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宣布《药品经营许可证》无效的通告
重庆佳诚药庄大药房未按《责令改正通知书》(渝綦江市监责改〔2024〕药-18号)要求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重庆佳诚药庄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渝DB0200355)无效。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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