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4-0041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工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1 | [ 发布日期 ] | 2024-11-01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上报认定为綦江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綦江区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类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綦江市监〔2024〕80号)规定,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经宣传发动、部门推荐、材料审查、走访核实等程序,拟上报认定綦江区颐星小馆餐饮坊等39户个体工商户(附件1)为我区第一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个体工商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上报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1.申报或推荐之日起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曾受到过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存在投诉举报多等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对公示对象有以上情形或者异议的,请于2024年11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附件2)向我单位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内容真实且明确具体,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达的以送达时间为准)。
联系人:周小娟
联系电话:02348307963
通讯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58号注册许可科,邮政编码:401420
邮箱:415969419@qq.com
附件1:綦江区拟推荐上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名单
附件2:綦江区拟上报认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名单联审负面清单
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