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3-00365 | [ 发文字号 ] | 渝綦市监撤字〔2023〕第1号 |
[ 主题分类 ] | 工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04 | [ 发布日期 ] | 2023-04-04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3-00365 |
[ 发文字号 ] | 渝綦市监撤字〔2023〕第1号 |
[ 主题分类 ] | 工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4-04 |
[ 成文日期 ] | 2023-04-04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重庆显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决定书
当事人:重庆显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222MA5YPXMF6P
法定代表人:盛小洪
住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交通路55号负1-13
2021年9月本局接到盛某投诉称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登记为重庆显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显彰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请求撤销该公司登记。接举报后,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开展了调查。
经查:显彰公司于2017年12月向原綦江区工商分局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了《公司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会决议》、《重庆显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住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登记证明)等材料。原綦江区工商分局于2017年12月28日核准了显彰公司设立登记。2018年 7月9日因未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0年7月15日因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被吊销。
经查明:显彰公司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住所证明系与杨某国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书》,以及产权人杨某国位于綦江区古南街道交通路55号负1-13号的产权登记证明。经向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证,杨某国无住房登记记录,且上述地址无产权登记信息,因此,显彰公司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时所提交的住所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
显彰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属于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决定撤销显彰公司2017年12月28日的设立登记。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属于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撤销当事人2017年12月28日的设立登记。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