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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1-0006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1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1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綦江区市场监管局)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处级派出机构,加挂重庆市綦江区知识产权局牌子。綦江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2.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8.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9.负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10.负责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11.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14.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15.负责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工作。16.负责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17.协助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18.完成市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綦江区市场监管局有内设机构23个:办公室、法制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综合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二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三科、药品监督管理一科(不良反应监测科)、药品监督管理二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质量发展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注册和许可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计量和标准化管理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
、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管理科、 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綦江区市场监管局有21个派出机构:古南街道、文龙街道、三江街道、新盛街道、通惠街道、石角镇、东溪镇、赶水镇、打通镇、石壕镇、永新镇、三角镇、隆盛镇、郭扶镇、篆塘镇、丁山镇、安稳镇、扶欢镇、永城镇、中峰镇、横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綦江区市场监管局有1个行政执法机构(副处级):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綦江区市场监管局设立纪检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68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88.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减少29.46万元,主要是单位2021年项目经费预算减少29.4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68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864.89万元,教育支出预算9.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06.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60.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6.8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减少29.4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5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88.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8.63万元,比2020年减少2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8.63万元,比2020年增加14.5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多及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标准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0万元,比2020年减少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经费减少等,主要用于机关综合管理工作。
2021年我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0年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28万元,比2020年增加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一致;公务接待费 12万元,与2020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万元,比2020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新增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073.31万元,比上年增加15.8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新增编制数,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与2020年一致。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28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无购置车辆的安排,与2020年一致。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彭睿 联系方式:023-48627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