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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2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25 [ 发布日期 ] 2025-06-25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2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25
[ 成文日期 ] 2025-06-25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政府部门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部门

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根据招标文件具体要求执行鼓励招标人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缴纳现金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部门

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可以银行保函(保险)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

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 〔2017〕138号


3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部门

投标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根据招标文件具体要求执行鼓励招标人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缴纳现金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部门

气瓶电子标签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气瓶电子标签每枚15元(含电子标签芯片,标签初始化、数据录入,标签封装、粘贴,材料费、人工费和清洁费等)。该项收费暂不向出租汽车收取。

气瓶电子标签每枚15元

政府制定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549)、《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我市气瓶电子标签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94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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