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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9886/2026-003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24 [ 发布日期 ] 2026-06-24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9886/2026-003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24
[ 成文日期 ] 2026-06-24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75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个体工商户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綦江区宇哥麻辣串餐饮店使用的山奈抽检情况:2026年3月5日,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餐馆使用山奈进行监督抽样检验。2026年3月27日,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山奈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结论均为:“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綦江区宇哥麻辣串餐饮店使用的山奈,经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当事人于2026年5月20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商家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资质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名,导致购进了不合格的食品。

整改措施:责令该餐饮店立即整改,加强培训学习,要求加强进货查验意识,同时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3月3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6年4月2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山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向綦江区宇哥麻辣串餐饮店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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