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6-00310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6 | [ 发布日期 ] | 2026-06-16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6-00310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6-16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6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68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户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3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綦江区家庆餐饮店经营的煎炸过程用油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极性组分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经营主体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綦江区家庆餐饮店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綦江区家庆餐饮店已于2026年4月20日完成整改并于当日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綦江区家庆餐饮店煎炸过程用油频繁,反复煎炸使用,未及时全部换新,导致极性组分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整改措施: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按时更换煎炸过程用油,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规定,严格按照食品相关法规标准,在制作过程中不随意添加添加剂,按食品说明书规定使用,保证经营使用的食品安全。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3月25日向綦江区家庆餐饮店送达了煎炸过程用油的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煎炸过程用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向綦江区家庆餐饮店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