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6-0024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0 | [ 发布日期 ] | 2026-05-20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6-00243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5-20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0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60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户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2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刘圣辉经营的甜馒头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经营主体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刘圣辉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刘圣辉已于2026年4月8日完成整改并于当日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当事人在甜馒头制作过程中,为改善口感、增加甜度,自行添加了含糖精钠的添加剂,导致该批次甜馒头不合格。
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并全面清查清理库存原料,严格筛选合规供应商,坚决杜绝违规添加剂购入。现已调整制作配方,完全摒弃含糖精钠成分,改用天然食材提味,并主动学习食品安全常识,严格把控原料投放与成品质量,确保后续经营合规。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3月10日向刘圣辉送达了甜馒头的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甜馒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我局向刘圣辉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