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6-00119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4 | [ 发布日期 ] | 2026-03-04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6-00119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3-04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4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36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户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6日,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张科经营的煎炸过程用油和红糖馒头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检,其中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红糖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张科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当事人于2026年2月12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合规是当事人反复煎炸使用造成的;红糖馒头违规添加了甜蜜素是当事人自己在制作馒头是添加的。
整改措施: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规定,严格按照食品相关法规标准,在制作过程中不随意添加添加剂,按食品说明书规定使用,保证经营使用的食品安全。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1月24日和2025年12月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5年12月4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上述不合格煎炸过程用油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第二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当事人经营上述不合格红糖馒头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综上,我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渝綦江市监处罚〔2026〕41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