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6-00118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4 | [ 发布日期 ] | 2026-03-04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6-00118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3-04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4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36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张科经营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和红糖馒头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要求;红糖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于2025年11月24日和2025年12月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针对同批次不合格食品开展了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因当事人为餐饮服务经营企业,不合格批次的煎炸过程用油当天抽样后剩余的已倒掉,不合格批次的红糖馒头已于当天销售完毕。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张科已及时向我局说明不合格原因和整改报告,积极配合我局进行调查处理,并自主承诺以后将加强学习,严格按照原材料说明书,以及食品相关标准法规来经营食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