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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9886/2026-001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04 [ 发布日期 ] 2026-03-04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9886/2026-001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3-04
[ 成文日期 ] 2026-03-04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36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张科经营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和红糖馒头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要求;红糖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于2025年11月24日和2025年12月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针对同批次不合格食品开展了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因当事人为餐饮服务经营企业,不合格批次的煎炸过程用油当天抽样后剩余的已倒掉,不合格批次的红糖馒头已于当天销售完毕。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张科已及时向我局说明不合格原因和整改报告,积极配合我局进行调查处理,并自主承诺以后将加强学习,严格按照原材料说明书,以及食品相关标准法规来经营食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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