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6-00008 | [ 发文字号 ] | 2026年第1号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09 | [ 发布日期 ] | 2026-01-09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6-00008 |
| [ 发文字号 ] | 2026年第1号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1-09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09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户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07日,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丁贵均经营的山药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丁贵均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当事人丁贵均已于2025年12月22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山药种植环节使用了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未按安全间隔期要求收割,残留在山药中。丁贵均进货时也未查验该批次山药的合格证明。
整改措施:责令丁贵均立即整改,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规定,认真查验供应商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1日向丁贵均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5年12月10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向丁贵均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