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461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112号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26 | [ 发布日期 ] | 2025-11-26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461 |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112号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11-26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26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12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綦江区鑫茂食品经营部经营的东溪花生(炒货)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綦江区鑫茂食品经营部经营的东溪花生(炒货)检测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我局于2025年9月1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东溪花生(炒货)的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针对同批次不合格食品开展了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当事人收到报告后,自查从抽样以来并无售出,且将剩余同批次东溪花生(炒货)全部退货处理。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綦江区鑫茂食品经营部积极配合我局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购买透明食品密封罐,对散装食品密封贮存,加强日常管理,杜绝销售过氧化值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