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 | 关怀版 |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各区县局
各区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綦江区>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监督检查>食品药品>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452 [ 发文字号 ] 2025年第111号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17 [ 发布日期 ] 2025-11-17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452
[ 发文字号 ] 2025年第111号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11-17
[ 成文日期 ] 2025-11-17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11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户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7月23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刘姝雯经营的红小米(辣椒)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红小米(辣椒)的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刘姝雯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刘姝雯已于2025年10月29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红小米(辣椒)种植环节使用了农药,未按安全间隔期要求采摘销售,残留在红小米(辣椒)中。刘姝雯进货时也未查验抽检批次红小米(辣椒)的合格证明。

整改措施:1.严格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2.进货时索取、审查检验合格证明;3.做好索票索证工作。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27日向刘姝雯送达了红小米(辣椒)的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5年9月4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已于2025年11月14日向刘姝雯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