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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432 [ 发文字号 ] 2025年第108号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24 [ 发布日期 ] 2025-10-24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432
[ 发文字号 ] 2025年第108号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10-24
[ 成文日期 ] 2025-10-24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08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7月3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重庆红坡领百货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香蕉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重庆红坡领百货超市有限公司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该经营企业已于2025年9月6日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源头种植导致涉案香蕉检验不合格,重庆红坡领百货超市有限公司进货时把关不严。

整改措施: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严格把关店内经营食品的供货商资质、索证索票及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1日向重庆红坡领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5年8月7日立案调查。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蕉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总则第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我局已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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