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376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93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1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376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93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1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1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93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户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3日,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周详英经营的青小米椒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周详英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当事人于2025年8月19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青小米椒在种植环节土壤问题,导致镉超标。
整改措施: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规定,进货时认真查验供应商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6月26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5年6月26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