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374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92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1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374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92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1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1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92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户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05月22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舒阮青经营的红薯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红薯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舒阮青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当事人已于2025年08月15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未提前审查该批次红薯的检验报告。
整改措施:1.严格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2.进货提前索取、审查检验报告;3.做好索票索证工作。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06月30日向舒阮青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5年07月08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向舒阮青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