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305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79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23 | [ 发布日期 ] | 2025-07-23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305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79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7-23 |
[ 成文日期 ] | 2025-07-23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79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3月24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綦江区秀秀水果店经营的红薯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红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綦江区秀秀水果店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綦江区秀秀水果店已于2025年5月9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红薯生产环节使用了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未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要求进行采摘,经营者在采购红薯时未全面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未查验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及其他合格证明。
整改措施:责令綦江区秀秀水果店立即整改,严格落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针对常见的容易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类型,要优化进货来源渠道,从抽检合格率较高的供货商进货。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4月29日向綦江区秀秀水果店送达了抽样检验风险隐患告知书和检验报告,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已于2025年7月17日向綦江区秀秀水果店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渝綦江市监处罚〔2025〕189号),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