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284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71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7-11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284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71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7-11 |
[ 成文日期 ] | 2025-07-11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风险监测问题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71号)
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监测抽检存在问题项目。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綦江区凤燕食品超市经营的纯芝麻油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中,綦江区凤燕食品超市经营的纯芝麻油亚麻酸,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BP)为问题项目,我局于2025年4月2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针对同批次问题项目食品开展了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当事人收到报告后,自查发现由执法人员抽检的同批次纯芝麻油已全部销售完毕,发布公告通知召回,未能召回售出的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綦江区凤燕食品超市已及时向我局提交问题项目食品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积极配合我局进行调查处理,并自主承诺以后将严格认真查验并保存供应商资质、进货单、产品合格检验报告等,杜绝销售亚麻酸,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BP)超标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