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234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57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20 | [ 发布日期 ] | 2025-06-20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234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57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6-20 |
[ 成文日期 ] | 2025-06-20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57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3月28日,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綦江区张晚珍生活超市经营的老姜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綦江区张晚珍生活超市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綦江区张晚珍生活超市已于2025年5月9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老姜加工环节出现问题,没有向供货商索取相关资质。
整改措施:更换供货商,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员工食品安全法的培训,提高维护食品安全意识,严把进货质量关。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4月22日向綦江区张晚珍生活超市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当事人经营抽检不合格的老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向綦江区张晚珍生活超市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