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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4-00499 | [ 发文字号 ] | 2024年第111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27 | [ 发布日期 ] | 2024-12-27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11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綦江区惠多多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面山药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綦江区惠多多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面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0月2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不合格报告,并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开展了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当事人收到报告后,自查发现被抽检的该批次面山药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立即开展召回工作,张贴召回公告,通知供货商和消费者,因该批次面山药消费者均已使用,召回数量为0。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綦江区惠多多食品经营部及时向我局提交不合格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积极配合我局进行调查处理,并自主承诺将优化供货商渠道,更加严格认真查验并保存供应商资质、进货单、产品合格证明等,杜绝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