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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9886/2024-00289 [ 发文字号 ] 2024年第62号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3 [ 发布日期 ] 2024-07-23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62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户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326,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綦江区正街日用品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芒果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綦江区正街日用品超市(个体工商户)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当事人已于2024年7月7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未提前审查该批次芒果的检验报告。

整改措施:1.严格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2.进货提前索取、审查检验报告;3.做好索票索证工作。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29日向綦江区正街日用品超市(个体工商户)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2024年5月7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綦江区正街日用品超市(个体工商户)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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