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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1-004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3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3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2021年第23号)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SC21500000650841227;样品名称:白酒;规格型号:散装51%vol;生产日期:2021年7月20日,被抽样单位:綦江区泉粮醇白酒坊;标识生产者名称:綦江区泉粮醇白酒坊,不合格项目:酒精度。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9月8日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市场监管所启动了核查处置,该批次白酒共生产75L,现场检查时,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已销售75L。打通镇市场监管所督促企业整改复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二)产品控制情况:企业按照要求在2021年9月8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张贴召回公告进行召回,但由于是零散销售给散户使用,未能召回该批次白酒。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依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对何攀连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打通镇市场监管所督促綦江区泉粮醇白酒坊排查不合格食品问题,并分析了原因,是由于酒精度测量器老化,酒精度测量时操作不准确造成的。綦江区泉粮醇白酒坊已重新购买酒精度测量仪器,进行了酒精度测量操作培训,加强了过程控制。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