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7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10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陈初华经营的韭菜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陈初华排查本批次韭菜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陈初华已于2023年1月10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韭菜种植环节使用了腐霉利,未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提前将韭菜收获上市,导致腐霉利残留在韭菜中。陈初华进货时未查验该批次韭菜的合格证明。
整改措施:责令陈初华立即整改,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规定,认真查验供应商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7日向陈初华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2年11月11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向陈初华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9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全国市场监管系统
重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重庆市场监管新浪微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 联系电话:(023)63845789
ICP备案:渝ICP备19000793号-2 国际联网备案: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