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公共服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日期:2024-01-30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春节将至,龙年来临。在春节来临之际,綦江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全、理性、健康消费,保障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传统佳节。

一、采购食品要注意。建议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采购食品。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是否清楚,不要选购外包装破损和超出保质期的食品。选购散装食品时要注意观察是否有霉点、异味、变色、变质等问题,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不徒手随意接触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

二、家庭用餐要安全。就餐时应选择有证、卫生条件好、设施齐全的餐馆就餐,并索要发票或收据,不光顾无证摊贩。要慎食高风险食品,不食用野生蘑菇、鲜黄花菜、河豚以及一些具有毒性或寄生虫风险的食品。

三、在饮食卫生要重视。一要保持清洁。注意勤洗手,保持餐具、厨具和厨房环境清洁。二要生熟分开。食物、加工食物的厨具、容器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三要煮熟烧透。肉、禽、蛋、海产品等食物,要煮熟烧透。四要科学保存食物。非真空包装的熟食在室温下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室温或冷藏放置的熟食,再次食用前应彻底加热。

四、保健食品要严选。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不能代替药品。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识图片和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存正规销售凭据,切忌通过非法的传销和会议销售等途径购买。

五、勤俭节约要提倡。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家做饭时,要按需选购和制作,尽量避免剩饭剩菜。在外就餐时,要自觉使用公勺公筷,树立节约意识,倡导适量点餐,不奢侈浪费,吃不完的饭菜建议打包带走,践行“光盘”行动,树立健康、文明餐饮新风尚。

节假日期间,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消费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情况,可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