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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双十一”“双十二”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

日期:2023-11-03

网络交易经营者:

在“双十一”“双十二”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对全网络经营者作出如下提示: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格落实“交易主体有溯源、商品信息有审查、国家禁售无上架、退换制度有执行、消费权益有保障”等相关责任和义务。

二、遵守价格促销规范。坚持明码标价,杜绝虚构原价、虚假降价、虚假馈赠、虚假折价、虚假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不使用欺诈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

三、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不得设计、制作虚假违法广告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发布未经审查批准的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广告中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介绍,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四、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强制入驻商户“二选一”,不得存在“虚拟中奖”“内定中奖”等虚假促销行为,不得通过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提高虚假销量。严禁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网络交易市场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五、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和禁限售商品。坚持货正源清,树立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选择可靠的供货渠道,建立健全商品质量控制体系,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比如,禁止出售“专供”“特供”“勋章奖章纪念章”商品;禁止销售没有备案凭证等合法来源证明的黑土;禁止出售“军”字号烟酒、军服及其标志服饰或仿制品等商品;禁止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过度包装商品;禁止出售非法交易的野生动植物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禁止出售涉枪涉爆物品、管制器具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擅自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七、加强网络销售食品经营管理防范食品浪费行为。网络餐饮平台要认真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在APP、小程序等应用场景强化厉行节约、拒绝浪费消费提示,在点餐、提交订单等环节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将防范食品浪费理念贯穿服务消费全过程。要贯彻实施《外卖餐品信息描述规范》国家标准,引导平台内经营者细化餐品信息展示,在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促进科学、理性消费;同时要丰富餐品供给,积极推广“小份饭”“半份饭”等小份餐品,为消费者提供丰富多元、份量适宜的消费选择。

、严格落实化解网络消费纠纷责任。要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信息,落实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建立便捷、有效的内部投诉处理机制,公开投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受理并认真处理投诉,妥善化解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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