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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39761Y/2023-00021 [ 发文字号 ] 南川市监〔2022〕44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1 [ 发布日期 ] 2022-04-21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南川市监〔2021〕139号文件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机关党委、执法支队、消委会: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经2022418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方案>(南川市监2021139号)文件因阶段工作要求调整等原因,决定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科室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废止的衔接落实工作,及时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措施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420

(此件公开发布)


部门解读: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南川市监〔2021〕139号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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