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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39761Y/2026-000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20 [ 发布日期 ] 2026-06-08
[ 索引号 ] 11500000MB1539761Y/2026-000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08
[ 成文日期 ] 2026-05-20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0260075号建议的答复函

何昆伦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各小区电梯内加装烟感报警器的建议》(第20260075号建议)收悉,经与区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在各小区电梯内加装烟感报警器不具备解决条件,现答复如下:

一、不具备解决条件情况

(一)法律法规缺乏强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电梯安全管理重点聚焦于电梯安全,未对电梯内加装烟感报警器提出要求。

(二)存在安全风险

电梯轿厢内环境特殊,乘客吸烟、灰尘、水汽、装修粉尘等易触发烟感报警误报,可能导致电梯突然停运,引发乘客恐慌和安全事故。

(三)资金来源无明确渠道

小区电梯为业主共有财产,加装烟感报警器需要动用住宅维修基金及其增值收益或业主自筹。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动用住宅维修基金及其增值收益需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协调难度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监管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电梯的巡查、排查和处置;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管,进一步提升电梯维保质量,确保电梯运行安全。

(二)加强对小区业主宣传引导。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实际,在电梯轿厢、单元门厅、小区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标语,营造文明乘梯、全民控烟的良好氛围;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有关单位开展控烟等劝导工作,鼓励社区网格员、小区志愿者、物业从业人员为控烟劝导员,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感谢何昆伦代表对我区电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乘梯安全。 

此答复函已经方学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黄攀;联系电话:7143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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